■ 消防法规汇总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施行日期:2006年12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①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②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③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④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⑤厂房;⑥仓库;⑦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⑧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⑨可燃材料堆场;⑩城市交通隧道。 不适用范围: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2、《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施行日期:2006年11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不适用范围:①本规范不适用于城镇燃气门站以前的长距离输气管道工程。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企业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质量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但自建供生产工艺用且燃气质量符合本规范要求的燃气工程设计,可按本规范执行。③本规范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施行日期:1995年11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①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②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不适用范围: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2001年版) 施行日期:1995年10月1日 5、《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91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6、《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91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7、《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 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 8、《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 9、《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94 施行日期:1995年7月1日 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1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12、《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 施行日期:2003年3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库的设计。 不适用范围:本规范不适用于石油化工厂厂区内、长距离输油管道和油气田的油品储运设施的设计。亦不适用于地下水封式石油库、自然洞石油库。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不适用范围: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 施行日期:2001年7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与工业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不适用范围:本规范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工厂、核电站及飞机库等特殊功能建筑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 1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施行日期:2005年10月1日 1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2006年版) 施行日期:2002年7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7、《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98 施行日期:1998年11月1日 1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施行日期:1999年5月1日 19、《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10-87 施行日期:1988年5月1日 20、《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92(2000年版)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21、《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 50154-92 施行日期:1992年10月1日 22、《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2003 施行日期:2003年8月1日 2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92(1999年版)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24、《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 50161-92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 25、《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63-92 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 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92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27、《氢气站设计规范》GB 50177-2005 施行日期:2005年10月1日 28、《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2004 施行日期:2005年3月1日 29、《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1999年版) 施行日期:1994年8月1日 30、《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 50195-94 施行日期:1994年9月1日 31、《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6-93(2002年版) 施行日期:1994年8月1日 32、《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33、《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06 施行日期:2007年4月1日 3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 35、《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97 施行日期:1997年8月1日 3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 施行日期:2006年11月1日 37、《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98 施行日期:1999年4月1日 38、《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 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 3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施行日期:2003年8月1日 40、《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 施行日期:2004年11月1日 4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05 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 42、《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2005 施行日期:2005年8月1日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不适用范围: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43、《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施行日期:2006年5月1日 44、《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 50383-2006 施行日期:2006年11月1日 45、《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 24:90 批准日期:1990年9月10日 46、《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4:2003 施行日期:2003年12月1日 47、《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6:2004 施行日期:2004年2月15日 48、《烟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169:2004 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 49、《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装置技术规程》CECS 187:2005 施行日期:2005年10月1日 50、《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189:2005 施行日期:2005年11月1日 51、《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 200:2006 施行日期:2006年8月1日 52、《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213:2006 施行日期:2006年12月1日 53、《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施行日期:2006年5月1日 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 55、《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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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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